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24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于2008年5月,当前注册资本2.70864亿元,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中央大道2787号。
一、主要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组织结构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自2008年创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认真规范该行经营管理,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经营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实现决策、经营、监督三权分立,责、权、利明晰的治理架构,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在主发起行及各级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本行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以“支农支小”为经营定位,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特别是三农领域的发展,坚持深耕农村市场。总行内设管理部门5个,微贷部1个,设立城区网点3家、乡镇网点12家,县域主要乡镇全覆盖。
三、企业文化
企业使命:不负每位客户信任,联合创造美好生活,携手实现共同富裕。
企业愿景:区域内支农支小的新兴力量。
企业战略:可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
核心价值观:讲能力、讲奋斗、讲贡献。
经营理念:做小、做散、做深,实现质量、效益、规模的协同发展。
服务理念:用心打造信任时刻。
品牌口号:做长兴百姓信任的银行。
四、荣誉获得情况
本行连续多年获评全国百强村镇银行、全国村镇银行品牌价值十强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县级机关综合考评一等奖、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等多项殊荣,同时连续多年监管评级达到2级。2023年本行荣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优秀单位评价激励,同时荣担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中央大道2787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6592
浙ICP备14041560号-1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