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聚合支付业务推广期间的优惠政策已到期,自2021年11月20日起,将对聚合支付业务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1、 当月交易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的商户免收手续费。
2、 当月交易金额超过15万元的商户,超出部分按交易金额的2‰收取手续费。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您的经办客户经理。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欢迎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监督,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公告!
长兴联合村镇银行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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